徐國樑
 中國耳穴光針療法學會提供
 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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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臟 六 腑


中 醫 言 " 六 臟 " , 即 : 心 、 肝 、 脾 、 肺 、 腎 和 心 包 , 較 西 方 生 理 解 剖 多 了 " 心 包 " 一 臟 。


中 醫 亦 言 " 六 腑 " , 即 : 膽 、 胃 、 大 腸 、 小 腸 、 膀 胱 和 三 焦 , 較 西 方 生 理 解 剖 多 了 " 三 焦 " 一 腑 。


◎ 三 焦 和 心 包 究 竟 是 身 體 那 一 部 份 ?


◎ 常 見 耳 圖 都 只 示 出 " 三 焦 " 的 代 表 區 位 置 而 不 示 出 " 心 包 " 的 代 表 區 位 置 , 原 因 何 在 ?




三 腔 三 焦


三 焦 是 上 焦 、 中 焦 和 下 焦 的 合 稱 。


1. 上 焦 " 如 霧 / 出 於 胃 上 口 , 並 咽 以 上 " ,


2. 中 焦 " 如 漚 / 並 胃 中 " ,


3. 下 焦 " 如 瀆 / 別 迴 腸 注 於 膀 胱 " ,


其 功 能 和 位 置 均 與 胸 腔 內 心 肺 、 腹 腔 內 脾 胃 和 盆 腔 內 腎 、 膀 胱 、 大 小 腸 各 器 官 相 類 似 。


所 以 有 人 認 為 上 焦 是 胸 腔 、 中 焦 是 腹 腔 和 下 焦 是 盆 腔 。



淋 巴 三 焦


亦 有 人 認 為 :


1. 上 焦 " 主 營 衛 " , 即 機 體 之 防 禦 功 能 ,


2. 中 焦 " 熟 腐 水 谷 " , 即 食 物 之 消 化 及 吸 收 功 能 ,


3. 下 焦 " 疏 決 津 液 " , 指 水 份 及 電 解 質 之 吸 收 、 排 泄 、 運 送 和 調 節 功 能 等 。


◎ 由 於 功 能 與 淋 巴 系 統 巨 噬 細 胞 之 吞 噬 機 能 、 淋 巴 液 之 回 流 及 回 收 蛋 白 質 功 能 、 腸 道 中 央 乳 糜 管 之 吸 收 及 運 送 水 液 、 脂 肪 及 其 它 營 養 物 質 之 功 能 等 相 類 似 , 故 三 焦 即 淋 巴 系 統 。


◎ 而 淋 巴 系 統 以 淋 巴 結 叢 之 形 式 存 在 , 故 上 焦 即 頸 、 腋 窩 及 臂 叢 之 淋 巴 結 群 、 中 焦 是 分 佈 於 腸 道 的 淋 巴 管 和 下 焦 是 鼠 蹊 部 及 下 肢 之 淋 巴 結 群 。



三 穴 三 焦


" 三 焦 " 應 是 三 個 部 位 而 不 應 是 一 個 部 位 。


所 以 , 在 耳 穴 圖 內 應 以 三 個 不 同 部 位 代 表 上 焦 、 中 焦 和 下 焦 , 較 為 適 當 。


前 期 學 者 以 耳 孔 下 外 側 為 三 焦 位 置 ,


近 期 學 者 改 以 耳 孔 及 屏 間 切 跡 間 之 部 份 為 三 焦 之 位 置 ,


又 有 些 學 者 以 耳 孔 上 外 位 置 診 判 及 治 療 下 腹 疾 病 , 肯 定 各 有 其 臨 床 效 用 之 根 據 。


如 果 以 耳 孔 及 屏 間 切 跡 間 之 部 份 代 表 上 焦 , 耳 孔 下 外 側 代 表 中 焦 , 並 以 耳 孔 上 外 側 代 表 下 焦 , 則 更 能 保 存 ” 三 ” 焦 的 精 神 , 而 且 切 合 實 際 治 療 效 用 。



心 包 受 之


有 人 認 為 :


" 心 包 " ( 亦 稱 心 包 絡 ) , 是 心 的 外 圍 外 膜 絡 脈 ( 冠 狀 動 脈 ? 主 動 脈 弓 ? ) ,有 保 護 " 心 臟 " 的 作 用 。


邪 氣 犯 心 , 必 先 犯 心 包 , 因 此 有 “ 心 不 受 邪 , 惟 心 包 受 之 ” 的 說 法 。


" 心 包 " 病 變 所 出 現 之 証 狀 , 與 " 心 " 病 基 本 相 同 。


雖 然 另 立 一 臟 , 其 實 與 心 臟 分 不 開 , 故 治 " 心 " 法 即 治 " 心 包 " 法。



逆 傳 心 包


有 人 認 為 :


溫 熱 邪 毒 犯 肺 後 , 如 果 不 順 傳 氣 分 , 每 反 " 逆 傳 心 包 " 。


患 者 出 現 高 熱 、 神 昏 、 譫 語 、 心 煩 、 舌 絳 、 脈 數 等 神 經 系 統 症 狀 。


如 果 ” 痰 蒙 心 包 ” 亦 會 出 現 神 識 糢 糊 等 神 經 及 腦 膜 症 狀 。


故 治 " 心 包 " 病 患 , 可 考 慮 從 大 腦 皮 層 及 神 經 系 統 著 手 。



心 包 位 置


有 人 發 現 : 耳 區 耳 甲 腔 下 緣 與 對 耳 屏 相 對 之 部 位 , 界 乎 " 心 穴 " 、 " 肺 點 " 及 " 皮 質 下 " ( 大 腦 皮 層 ) 之 間 的 空 白 位 置 , 可 能 是 " 腦 膜 " 之 代 表 區 。


在 此 區 作 剌 激 , 可 治 療 呼 吸 系 疾 患 引 起 高 熱 、 神 昏 、 抽 搐 等 神 經 腦 膜 類 病 患 。


一 般 耳 圖 , 都 以 " 心 " 包 括 " 心 包 " , 不 另 設 代 表 區 。


某 些 耳 圖 ,則 另 設 " 心 包 區 " 於 耳 甲 腔 下 緣 與 對 耳 屏 相 對 之 部 位 , 以 符 六 臟 、 六 腑 、 十 二 經 絡 之 數 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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